办理对象:
1.本事项适用于办理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的宗教团体。
2.符合下列全部条件,可提出申请: 1)拟易地重建的寺观教堂属于已依法登记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; 2)确有易地重建的必要; 3)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; 4)有必要的资金; 5)拟迁移的地点布局合理,符合城乡规划,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、生活。
办理依据:
1.《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项目录(第二批)》(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) 2.《关于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江民宗发【2011】72号) 3.《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》(2012年修正)第十七条。
办理条件:
设立依据:
《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》第十七条
《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项目录(第二批)》
《关于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必要条件:
1.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,予以许可:
1)拟易地重建的寺观教堂属于已依法登记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;
2)确有易地重建的必要;
3)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;
4)有必要的资金;
5)拟迁移的地点布局合理,符合城乡规划,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、生活。
2.不予许可的情形:
无。
提交材料:
申请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的材料目录
1、《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》
2、现寺观教堂类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证
3、必要的资金证明
4、宗教团体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书
5、重建筹备组成员的基本情况、户籍和居民身份(属宗教教职人员的,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
6、市、县两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同意易地重建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
7、宗教团体对拟重建地的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
8、宗教团体对拟迁移地点和拟重建场所的可行性说明
9、宗教团体对易地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用地、房产规模说明
10、拟重建地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的意见
窗口办理流程:
网上办理流程:
办事窗口:
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
工作时间:1、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;2、法定节假日不办理。
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
联系电话:无
交通指引: 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:22路,13路,30路,28路,23路,35路,3路, 36路,19路,10路,101路,4路,102路, 在"人人乐商场站"下车,步行200米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
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窗口
工作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
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
联系电话:0750-3871000、3871001
交通指引: 途人人乐商场站的公交车有:22路,13路,30路,28路,23路,35路,3路, 36路,19路,10路,101路,4路,102路
承诺办理期限:
与法定办理时限一致
法定办理期限:
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
收费依据和标准:
不收费
常见问题解答:
备注:
无